中共商洛市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正文
洛南县纪委通报5起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1-12-14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加大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1.石坡镇罗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车碧涛非法占用耕地问题2018年7月,罗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车碧涛在未申办耕地使用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修建钢架结构香菇大棚及产业用房。2021年9月,车碧涛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高耀镇会仙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林贵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吴林贵在担任会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履职尽责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该村部分群众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采伐林木4.6立方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吴林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灵口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肖焕明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2月,肖焕明任灵口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工作失职失责,在明知灵口镇上河村盈村组违法建筑未拆除的情况下,未提请洛南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该违建房屋拆除不及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肖焕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石门镇张湾村十组组长陈战成乱采乱挖问题。2021年10月,石门镇张湾村十组组长陈战成伙同他人非法采挖该组河道砂石,破坏了生态环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1月,陈战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洛源镇龙潭村党员陈凯乱采乱挖问题。2021年3月,陈凯在自家责任田非法采挖石料,并出售获取利益,破坏了生态环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陈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意识,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履行,聚焦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强化政治监督,对秦岭“五乱”整治发现的问题,一律严查快办,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切实维护好全县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上一篇:洛南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下一篇:洛南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问题典型案例

Copyright © 中共洛南县纪委 洛南县监察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23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