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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21-12-31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点击: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天兴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齐耀武违规列支接待费问题。

齐耀武任天兴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于2018年8月至2021年10月违规列支香烟费用673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并查处。2021年12月,齐耀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灵口镇龙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云宏违规列支接待费问题。

2019年3月至2021年11月,杨云宏在担任龙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累计违规购买香烟15068元,违规吃喝6508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并查处。2021年12月,杨云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永丰镇王村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长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问题。

2011年9月,杨长民在任永丰镇原陈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借组织实施农网改造项目之机,违规列支接待费5521元;2018年1月,杨长民在任永丰镇王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图书管理员名义违规列支365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并查处。2021年10月,杨长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列支烟酒费用,有的违规招待,有的违规发放补贴,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节点”就是“考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点监督内容,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举措,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新时代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要坚持既抓节点也抓日常,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节点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专项监督;要创新监督方法,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补贴等“顽疾”;要做到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正风肃纪新成效持续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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