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四条措施强化案件监督管理
近日,洛南县纪委采取四条措施加强案件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重要线索报备案制度和党风廉政信息库。对一般性案件线索由各乡镇纪委按照规定自行办理;对案发乡镇难于办理的案件线索,组织协作区力量集中进行查办。
二是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在全县25个乡镇建立7个办案协作区,成立领导小组和指导组,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指导和协调。
三是建立乡镇办案人力资源库,将乡镇纪检干部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登记备案,严格执行地域、亲属回避等规定,严格办案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对所有立案案件,超过6个月未结案的,要限时办结。
四是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认真剖析案发原因,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洛南县纪委教研室 张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