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洛南采取五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一是召开贯彻落实新《规定》促进会,就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创新方法,迅速在全县掀起贯彻落实新《规定》高潮。
二是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阐明了贯彻落实新《规定》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方式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新《规定》指明了方向。
三是印制新《规定》挂图150余份,分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悬挂在醒目位置,时刻学习警醒,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四是由县纪委拟定辅导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题辅导,详细解读《规定》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相关事项,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创造性,增强贯彻落实效果。
五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就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自查总结,查找班子和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具体计划,不断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