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按照“方向坚定、思路清晰、规划超前、进度落实”四条原则,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任务抓落实。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洛南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洛南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将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范畴,严格实行 “四个一”工作机制,按照“一包一”工作原则,每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逐项目落实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实施主体,确保包抓工作“四到位”即领导到位、干部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凝聚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把项目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各个镇政府机关、学校、卫生院、开发商品楼盘和相关林场、企业,逐一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地点、进度要求及责任部门和包抓领导的责任,切实做到任务、项目、责任、时限、奖惩五落实。
二是强化督查促进度。对今年计划新开工的1141套廉租房、开工建设的1129套公租房、安排建设的678套限价商品房、完成的962套棚户区改造(工矿棚户区改造670套,林场棚户区改造292套)和465套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逐项项目、逐单位督查落实,要求在6月底前所有已批复立项或下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开工,9月底前所有续建项目全部完工,10月底前今年新增324户廉租住房补贴全部发放到位,12月底前年度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50%以上主体建成。截止6月30日,一期工程154户全部入住。
三是强化规范抓管理。县上聘请专家对县级干部进行政策培训、对科级干部进行项目运行培训、对一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规范化管理,完善各类手续,健全资料档案;制定和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严格住房建设标准,严格供应对象资格审查、公示,严格分配程序和办法,严格租金或价格标准。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全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合格、安全达标。
四是强化考核落责任。县上每月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联席汇报会,会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包抓项目的县级领导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实际困难和问题。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两办督查室和县考核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考核”,跟踪督查和量化考核,分类排队评比,实行通报制度,对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后三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力促各镇、各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真正使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洛南纪委 屈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