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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四项措施落实《廉政准则》
时间:2011-08-24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四项措施落实《廉政准则》

 

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实施以来,洛南县委高度重视,成立组织,精心部署,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成立组织。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宣传教育。《廉政准则》一颁布,洛南县纪委就及时翻印了2000本“口袋书”发送到党员领导手中。首先开展了《廉政准则》专题培训活动。先后举办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的《廉政准则》学习培训班,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共举办了7期,培训650人次;其次以乡镇党校为主体。对村“三委会”负责人进行培训,增强镇村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民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训人数达1319人;再次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各部门涉农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增强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按照市委两项法规的  要求,全县33名县级领导已如实上报了个人16项有关事项,32名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按时报告了有关事项,全县604名科级干部申报了自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做到了上报不漏一人,上报内容真实及时。

四是认真自查自纠。各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和“严肃换届纪律”为主要内容,及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规范了履职行为,达到了预期效果。

 

               ( 洛南廉政办  孙林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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