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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强化四措提前实现基层药品“三统一”
时间:2011-08-22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为推进基层药品“三统一”,洛南县强化领导、大力宣传、改进措施、严格督查,提前半年实现基层药品“三统一”全覆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10个配套文件,分解了工作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永丰、石门2镇卫生院和永丰张坡、石门杨河2村卫生室确定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监测点,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大力宣传培训。通过横幅、标语、板报、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利用职工会、村医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对镇医院职工和村医相关政策培训。目前共举办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00余人,使医务人员准确掌握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相关知识。三是稳步推进实施。按照“先行试点、规范操作、稳步实施、整体推进”原则,在石门镇东山村等8个村卫生室实施村级药品“三统一”试点,后扩大到全县381个村卫生室,实现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全覆盖。对原乡镇卫生院库存药品价格下调15%,实行“零差率”销售;对307种基本药物全部实行“三统一”管理和“零差率”销售对于镇卫生院减收部分由财政配套补助,村卫生室年定额财政补助1万。四是严格监督管理。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基层医疗机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药品“三统一”实施公开透明,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开展满意度调查问卷,及时掌握药品配送情况,对配送率低、服务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不良记录登记备案,并及时向市药品“三统一”管理办公室反馈。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至今年6底,财政累计拨付到位药品补偿资金351.67万元;顺利实现全县25个镇卫生院、381个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全覆盖,使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覆盖率达100%,有效遏制了“以药养医”现状,较国家要求时限提前半年实现基层药品“三统一”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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