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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三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时间:2012-03-19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三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洛南着重采取三种措施加强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是培训提高,增强责任意识。洛南纪委监察局每年至少利用35天时间集中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落实责任制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对每次县委新提拔的科级领导都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重点是对责任制报告的12个要素和“一岗双责”有关内容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班3场次,受培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从而保证了我县在换届之年工作不乱,人心不散,有力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检查考核,促进整体平衡洛南近年来始终将半年考核、年终考核、专项工作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的监督检查作为保证责任制落实效果的重要抓手长期坚持,以提高该县的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检查每次都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分成若干个检查组,停车简从,不打招呼,深入镇村、县直部门检查调研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专项工作进展,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是否到位,责任制报告的要求,针对性的提出单位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以利改进工作,促进工作均衡发展,提高落实责任制工作水平。2011年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检查42人次,其中组长、副组长检查28人次。

三是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和和考核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通报表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任务落得不实、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辖区或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非自然原因引体的重特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上访事件;班子主要领导或班子2名以上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予制止;对领导交办要结果案件和批示问题久拖不查或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结果;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末位的等六种情况,均实行一票否决。仅去年以来,该县否决8个单位的评优树模,推荐表彰。对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任人实行了诫勉督,对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了警示提醒。 

(洛南纪委党风室孙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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