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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推行人民监督哨制度
时间:2012-03-21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推行人民监督哨制度

 

为了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使镇、单位、村(社区)办事程序不断规范,有效扭转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切实遏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洛南县在认真落实制度创新工作中,积极探索,结合实际,在全县各镇推行人民监督哨制度。

该制度的内容主要是在全县各镇、镇属单位、村(社区)分别设立人民监督哨1个,每个监督哨设监督员25名,对各镇机关、镇属单位及村(社区)所有干部履职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人民监督哨由所属支部管理,业务由镇纪委负责,主要监督干部认真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监督干部执行县委、政府重要决策以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决议决定情况;检举或投诉党员、干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检举或投诉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行为;倾听、收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总结党风廉政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人好事,并及时向所属支部或纪检组织反馈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党支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办理情况,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为确保此制度全面推行,取得实效,洛南县首先在麻坪镇开展试点,收到了良好效果,并及时召开了全县镇纪委书记交流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推行人民监督哨制度的实施意见》,组建了专门监督检查组,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全县各镇正在进行人民监督哨监督员选聘工作。(洛南纪委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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