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审查调查工作格局为思路,积极统筹室、所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镇办纪委利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室”、“组”、“地”各自特点,集中统一、分工协作、契合互补,形成合力,提升案件审查调查质效。
一是问题线索全面梳理,找准适合“室组地”联合办案线索。围绕全面提升案件审查调查质效的目标,第一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了以第一纪检监察室室主任为“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长,联系的驻县委办纪检组组长、柏峪寺镇纪委书记、巡检镇纪委书记、寺耳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室干部及相关纪检监察干部为成员的联合办案组,由第一纪检监察室一名干部负责,对室、派驻纪检组、镇办纪委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统筹管理,办案组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研判会,梳理出适合“室组地”联合办案线索。今年以来联合办案组共收到问题线索64件,经梳理研判适合“室组地”联合办案线索18件,自“室组地”办案模式开展以来,截止目前已查办问题线索17件,党纪政务立案11件11人。审查调查终结,办案组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实名举报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二是分工合作契合互补,协同高效全面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室组地”联合办案组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既有明确分工,又加强相关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大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项工作的统筹力度,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于涉及县级单位部门、镇办副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的审查调查工作,由第一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涉及村组干部的审查调查工作,由所在镇办纪委牵头,办案组其他人员参与。办案组成员合作互补、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充分发挥系统优势,促进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如在处置柏峪寺镇薛湾村某村干部问题线索时,因反映信达10余封、反映问题经梳理达25个,办案时限因素,按照反映内容涉及管理权限层面、复杂程度、各自优势,第一纪检监察室充分利用“室组地”办案模式,利用两周时间,查清信访件所有反映问题,达到快速办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被反映人党纪立案。
三是以案代训,全面提升联合办案组干部能力及工作规范化。“室组地”联合办案不仅提升了审查调查质效,也成为了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业务能力的最好“练兵场”。“室组地”联合办案中,办案组组长统筹安排,注重室干部、派驻纪检组干部、镇办纪委干部搭配;“老中青”搭配;业务骨干与经验欠缺干部搭配,案件审查调查经验丰富同志对经验欠缺的同志进行传帮带。由第一纪检监察室牵头,全面指导联合办案组成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审批规范流程、调查确证、审查调查谈话,通过以纪检监察室干部带动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办纪检干部;以老带新、以强代弱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派驻纪检监察及镇办纪委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能力和办案经验,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同时提升派驻纪检组、镇办纪委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以前我们办案过程中,谈话较为简单,一些程序性的文书缺失,复杂的问题线索总感觉无从下手,经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我个人办案能力有了很大提升,镇办的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也得到了有效提升”柏峪寺镇纪检干部杨吉喆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