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解决经费需求
洛南县今年来把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无经费,开展村务监督工作难的问题做为推进村务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来抓,元月份以来由县纪委组织开展了专门调研,近日通过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标准为: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每年3000元;1000—1500人的村每年3600元;1500人以上的村每年4200元。经费主要用于发放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报酬,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的费用开支。要求乡镇纪委要加强工作考核,发放工作报酬和业绩挂钩。此举为开展村务监督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