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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采取四条措施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时间:2010-03-22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城关镇采取四条措施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去年六月份以来,洛南县城关镇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采取四条措施推进在行政村(社区)建立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一是民主选举,健全组织。通过村民民主酝酿选举村民代表,组织全体村民主协商,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由一名主任和委员二至四人组成。六月份在六个村抓了试点,八月份扩大了两个村的试点面,九月份全面启动,于十一月底在全镇46个村(社区)全面建立了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共选出监委会主任46人,成员116人。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镇政府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经费6000元,在县委党校举办了村务监督业务培训班,聘请县纪委、县人大、县财政、国土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150人进行了法律法规、中央一号文件及村务监督业务培训并进行了考试,考试成绩均在80分左右。通过业务培训,为开展村务监督打下了基础。三是抓好设施建设,搭建工作平台。各行政村积极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阵地、添设备、建制度,使村民监督委员会达到了有牌子、有办公室、有印章、有制度,为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四是积极开展村务监督,加强廉政建设。全镇认真落实了村级财务开支由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三笔会签”制度,柳林、柳树洼村、东街、杨川社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财务清理,刘涧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对县城东延西扩中县政府拨付给社区的征地、拆迁费、附属物、青苗补偿费的使用全程监督,实现了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维护了社会稳定。拒不完全统计,全镇共对482件(次)村(居)级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92条,被采纳80条,参与化解群众纠纷108件。通过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村(居)级事务的监督,使“两委会”的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村(居)务公开、办事透明度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

(洛南县廉政办  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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