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洛南县三要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推行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制度,保障了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健全镇、村两级组织机构。镇上成立推行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统筹协调,对各村民主议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制度运行规范有序。各村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村主任、监委会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组成,负责村级重大事项协商、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实施;监督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是设立村民议事厅。投资30余万元,修缮、新建了10个村的公共用房,在村级公共活动场所设立村民议事厅,置办了桌椅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制度制牌上墙,使村民议事有地点、有制度。
三是推选产生群众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10户从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推选一名具有参政议事能力、最能反映家庭意愿且经常在家的成员为群众代表,并填报各村统一印制的《群众代表推选单》,经18岁以上家庭成员签字后生效。
四是明确议事范围。规定凡组内事务由本组群众代表议事会议决定;涉及全村性的重大事务,在决策之前提交各组群众代表议事会议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后,召开全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决策。召开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到会群众代表达到全体群众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作出决议,要经到会群众代表过半数同意。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五是规范议事程序。村民民主议事会议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负责召集,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召开,议事内容必须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其议事程序为:①提出议题。由村两委会根据工作安排部署提出议题,或是五分之一以上的群众代表联名提出议题;②讨论酝酿。参会群众代表围绕议事主题发表个人意见;③审议表决。参会群众代表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对议事主题进行表决。作出决策,必须经群众代表签名确认。对重大事件,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将讨论决定事件交由群众代表广泛讨论后再提交会议讨论表决。
六是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属组内事务,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决策后由村民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全村性的重大事务,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征求意见情况由村民小组长负责向村委会报告。组内事务的实施情况,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务的情况,应在村民民主议事会议上进行反馈。涉及全村性的重大村务反馈时,村三委会必须安排干部到场,接受群众代表质询。
村民代表民主议事会议制度的实施,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消化了农村基层矛盾,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民主更加广泛。按照村民代表产生办法,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10户推选一人,村级民主的外延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实行“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制度之后,彻底改变了以往村上大、小事务都由少数村干部说了算的做法,充分发挥了群众代表在村务决策中的主体作用,村级民主的内涵进一步丰富。二是村务更加公开。三要镇将村民议事会议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有机结合,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即使没有明确的议事主题也要将村财收支情况、重大村务的进展完成情况放到会上公开,主动接受群众代表面对面质询,从而将村务公开工作延伸到组、延伸到户,延伸到每一位村民,使村务公开进一步得到深化。三是管理更加规范。统一制作了村民民主议事会议记录簿和民主议事表决单,所有群众代表议事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载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村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决策更加科学。推行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制度是一种更大范围的村务决策听证,更有利于集思广益,确保村务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民主性,是对村务决策听证制度的再深化。五是发展速度更快。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制度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了发展合力,加快了发展步伐。六是社会更加稳定。三要镇推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会议制度,真正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来决策和实施,坚持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消化了农村矛盾,维护了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