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衡阳中级法院原院长罗安荣一家三口落马 ,成了腐败家庭的典型。最为令人警醒的是,罗安荣一度曾是响当当的廉政标杆,现在却沦为了阶下囚。
说起罗安荣的“迷路”落马,却有着戏剧性的变化。调任衡阳市中院院长之初,罗安荣曾郑重承诺:“务实、诚实、公正、廉洁。”他和领导班子让中院连续6年在省法院系统“双文明”竞赛中获总分第一名,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被最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有着一定的业绩。儿子结婚时,罗安荣宣布的不请中院干部、不请律师、不请当事人的“三不请”政策,为众多媒体当作了干部廉政的标杆。可是,由于他和妻子、儿子在背后共同受贿67.7万多元,另有101.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终于成了一个用政治生命写就的反面教员。
从廉政标杆到反面教员,当初“廉洁”的承诺已成了泡影,当初的业绩却成了遮丑布,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这个教训主要在于表里不一,口是心非,没有在心中树起廉政标杆。没有心中的廉政标杆,必然是政治上迷失方向,经济上以权谋私,生活上腐败堕落,最终走向人民的反面。
作为工具所用的标杆,是一把准尺,偏离了标杆,工程就会走样。在政治生活中,党员干部偏离了廉政标杆,就会走向腐败。我们的党早就为广大的党员干部立下了廉政标杆,不久前又颁发了《廉政准则》,用简单的话概括就是不贪不占,清正廉洁。但是,有些党员干部对这个廉政标杆,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也有的人是装模作样在形上有标杆,而在心中无标杆。不管怎样,只要心中没有廉政标杆,迟早会迷失前进的方向,跌入罪恶的万丈深渊。
在罗安荣这记警钟面前,人们要能及早警醒。要用《廉政准则》来对照、磨砺自己,从而真正在心中树起廉政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