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口杯”玷污了“口碑”
洛南纪委教研室 詹绪敏
时下有一句话很流行,叫做“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句话的本意是说商家应该质量为本,诚信经营,只要“上帝”说好,何必非得得什么什么奖。可总有个别人偏偏既要老百姓的清廉“口碑”,又要商家的“金杯银杯”,还美其名曰弘扬廉政文化。
细究个中原委,原来是说某单位为干部职工统一购买了水杯,结果商家“乘虚而入”, 在几十甚至几百元的品牌杯上边烙上廉政格言,摇身一变,就成了“廉政”口杯。结果是商家卖的欢喜,单位买的高兴。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借助一定的实物载体弘扬廉政文化,无可厚非,甚至是一种很好的途径。然而如此这样的“狸猫换太子”,却是用“金杯银杯”玷污了廉政文化的“口碑”。这样的“廉政杯”泡出的必然是“腐败茶”?若真是想让“水”益生,一只纸杯足以,而且还能倒出一杯冒着共产党人“浩然正气”的水!古人不是就倡导“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像这样借廉政文化推广之名,行奢侈浪费,甚至是贪污腐化之实的“口杯门”事件绝非鲜见。君不见镶嵌名贵钟表的“廉政桌牌”、化高昂润笔费请名家泼墨的“廉政书画”、镶金镀银的“廉政台历”等等,淋淋种种,大行其道,让人叹为观止!
该是对商家的“好意”和某些买家的“创意”说不的时候了,别真的让“口杯”玷污了“口碑”!,否则一定会“病”从口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