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关街道原马鞍桥村村委会主任柴保社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
2013年至2015年2月,柴保社在担任城关街道原马鞍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支出招待费3127元,其中烟酒支出286元、就餐支出2841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柴保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柴保社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灵口镇灵口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王亚民、原社区主任冯云涛、原监委会主任李军峰、原社区会计李峰违规组织群众外出学习问题。
2016年6月,王亚民担任灵口镇灵口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冯云涛担任社区主任、李军峰担任监委会主任、李峰担任社区会计期间,灵口街社区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决定让该社区下河组群众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先后组织群众代表60余人分三次到丹凤竹林关、棣花贾平凹故居、商州移民搬迁点、商南移民搬迁点等地参观学习,包车、用餐、住宿等共支出24100元,期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王亚民、冯云涛、李军峰、李峰四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