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0日,市委第八轮第三巡察组对洛南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机动巡察,2019年1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扎实做好整改组织工作
(一)强化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既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也是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的一次重要机遇,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对待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交办的每一条线索,逐条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整改落实。同时,及时组织县委常委班子、15个县级部门和16个镇办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深刻自查剖析、细化措施整改,有效增强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盯问题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脱贫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及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县级领导为成员的市委第八轮第三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主要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要求各镇办、各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业务干部,进一步分解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4个方面22项具体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67条,逐问题明确牵头县级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并列出任务清单,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及时将《整改方案》以县委名义呈送市委巡察办进行审核备案,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以洛字〔2019〕102号文件印发至各镇办、各部门,指导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查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印发《关于对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洛办函〔2020〕9号)文件,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巡察办、农业农村局、扶贫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干部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踏勘成效、问询了解等方式,深入各镇办、各部门就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清单反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严格落实“回访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截止目前,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2项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取得了初步成效,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及时不全面方面。
1. 关于“有些镇办、部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存在会议泛泛宣讲,学习氛围不浓,效果不佳。寺耳镇王沟村党支部,巡检镇上庙村党支部无学习有关脱贫攻坚论述资料;古城镇党委、三要镇罗村党支部“搭车”做了一般性领学,无心得体会,学习专栏等资料,整体学习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寺耳镇王沟村党支部、巡检镇上庙村党支部、古城镇党委、三要镇罗村党支存在的问题,责令寺耳镇、巡检镇分别督促王沟村、上庙村党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论述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培训活动。督促古城镇党委加强对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学习,落实规定动作,创新学习形式,达到学懂弄通做实。责令三要镇督促罗村切实加强脱贫攻思想理论和政策知识学习,定期撰写学习体会、办好学习专栏,确保学习内容入心入脑。二是及时在县委常委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示范引领各镇办、各部门全体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深化“两讲两评三提升”活动,组织村“四支队伍”深入群众家中宣传防疫工作知识,宣传《关于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的实施意见》“576”脱贫退出标准等脱贫攻坚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培养明白人,拉近干群关系,推动干部学懂弄通用好扶贫政策,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
2. 关于“部分镇办、部门围绕党建抓脱贫工作联系不紧密,深入贫困村指导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式不灵活。部分单位‘三会一课’制度与脱贫攻坚工作不能有机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2019年以来各镇办、部门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主题活动力度、次数同比明显下降,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谈心’关注业务多、突出脱贫摘帽重点工作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党旗引领脱贫路”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堡垒强基、头雁培育、先锋引领、聚力攻坚“四大行动”,在经济组织中建立党支部29个、产业链上建立党小组319个,东部农旅、中部商旅、西部生态、北部文旅“四大”党建脱贫产业带示范效应明显。二是探索开展支部“1+1”帮带提升活动,引导23个村与14家非公企业联创共建,推荐28名优秀企业党员到村“两委”任职,推荐46名优秀村级党员干部到企业党组织任职,整合党建资源,建成村企联合发展主阵地,构建“农村服务企业、企业反哺农村”的双赢局面,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和陕西日报刊载。三是分类分期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四支队伍”及党员干部理论培训6000余人次,积极组织党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必谈内容,倾力锻造县镇村“三支铁军”,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责任、工作“三落实”。
3. 关于“部分镇办、部门掌控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的能力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创新办法不多,绣花功夫下得不深,脱贫攻坚措施不够坚决有力,有重过程、轻结果、重表面、轻实效的倾向。如三要镇罗村(省残联包扶)包扶干部入村一月一光顾,早去晚归。高耀镇王岭村(县民政局包扶)包扶干部入户纪实填写作假。石坡镇寇窑村指导贫困群众管理、栽培‘朝天椒’产业工作不实不力,平均亩产辣椒150公斤、收益360元,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要镇罗村、高耀镇王岭村、石坡镇寇窑村存在的问题,督促三要镇强化“四支队伍”管理,及时与省残联对接,争取支持,进一步夯实干部包户责任,坚决杜绝挂名包扶。督促高耀镇对接县民政局,对弄虚作假包扶干部进行调整,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提高包户干部责任意识,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责令石坡镇督促寇窑村对朝天椒脱贫产业产量统计不实,收益算账不清问题,逐户进行了核实重算,逐项补齐脱贫短板。二是对标“576”脱贫标准,在全县上下扎实开展“十个再来一遍”,围绕“水、电、路、房、就医、就学”等重要指标,逐项逐户补齐脱贫短板,加大脱贫产业政策、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支持力度,全力以赴打造25个脱贫产业集群项目,持续提升产业带贫效益,不断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三是持续加大对镇办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对镇办和部门落实扶贫政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一责三问”。将干部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庸懒散虚等问题列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重点,强化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严肃进行问责问效,确保工作实效。
(二)党委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方面
1. 个别镇办党委、部门党组担当意识不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1)关于“镇党委、部门党组织存在‘一多四少一应付’的问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多,领导班子成员实地调研少,研究制定措施少,督查研判问题少,驻村指导工作少,脱贫攻坚工作处于疲于应付状态,没有建立全面性、系统性推进工作的机制。从党组织会议记录与扶贫专题记录中发现,寺耳镇王沟村党支部,县残联党组和县卫健局党委存在研究脱贫工作安排多、分派多,事后落实研判、交账追责少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寺耳镇王沟村党支部,残联党组和卫健局党委存在的问题,督促寺耳镇强化干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建立干部考核调整任用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等制度,用足“三项机制”,倒逼作风转变、工作落实。督促残联党组、卫健局党委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完善驻村帮扶检查指导、定期研判、通报问责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六条铁律”,加强干部管理,保障驻村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夯实全县“三级书记”抓脱贫责任,突出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县级领导每人包抓3个贫困村,镇办党政主要领导每人包抓2个贫困村,扎实开展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确保帮扶力量下沉驻村,推动重心向一线下移、任务在一线落实。三是制定出台《洛南县脱贫摘帽六条铁律》《洛南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明战时纪律、严格铁律督战,通过“四支队伍”组织召开群众院落会、入户调研走访等形式,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保障各项工作落实,有效提振了干部帮扶决心和群众脱贫信心。
(2)关于“村‘四支队伍’整合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保安镇八道河村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扶贫项目建设、产业资金使用不经过集体研究,驻村第一书记不知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保安镇八道河村存在的问题,责令保安镇对八道河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八道河村完善议事决策、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加强“四支队伍”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二是严格落实《商洛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有关人员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出台《洛南县“四支队伍”管理办法》《洛南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黄橙红三色预警末位督办问责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了驻村考勤、督查通报、日志调阅、定期考核、联席会议、工作报告、教育培训、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加强制度机制约束力。三是对部门、镇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帮扶干部及“四支队伍”开展集中轮训、专题培训2期32场次2000余人;举办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6期,培训3700余人,印发《洛南县脱贫攻坚培训资料汇编》5600余册,实现包抓领导、“四支队伍”、包扶干部培训全覆盖。四是采取督查暗访、电话抽查、视频查岗等多种方式,对“四支队伍”在岗履职、考勤签到、联席会议落实、驻村日志填写、工作成效等进行督查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管理松散的镇办和部门给予提醒和通报;对长期不作为、不驻村、工作流于形式、群众满意度测评低的工作队员及时召回调整,确保作用发挥。
(3)关于“对破解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难题力度不够,研究问题不深入,措施不精准,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居住环境依然较差。灵口镇龙泉村常洼组自来水工程因与邻村占地矛盾导致工程停滞,32户群众吃水困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灵口镇龙泉村常洼组存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吃水困难问题主要涉及苏村组4户村民,因地势较高自来水管道未正常通水。责成灵口镇及时协调通过施工接入更高处集中蓄水池,彻底解决该组四户群众吃水问题。其他28户群众使用井水或者井水改造自来水,县水利局下发《关于灵口镇龙泉村2019年贫困户脱贫退出饮水安全达标认定的通知》予以达标认定。二是对标“576”脱贫标准,对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电力入户、标准化卫生室、通村路等退出指标进行全面核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补齐短板。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道路、饮水安全达标认定工作,244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全面建成,实现行政村动力电、照明电全覆盖。
2. 易地搬迁工作不细致,后续工作难度较大。
(1)关于“前期易地搬迁政策宣讲不到位,搬迁群众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旧宅腾退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因为不愿腾退旧宅而放弃搬迁,导致部分已建成的搬迁房空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会议、电视、网络、标语、群众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易地搬迁、旧宅腾退复垦等国家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支持,群众腾退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在腾退拆旧工作过程中,坚持政策规定一律公开、补偿标准一律公平、补偿结果一律分开原则,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沟通,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策精准落实,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满意度。三是成立三个专项督查检查组,对全县旧宅腾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实行周督查,月汇报制度,加快旧宅腾退进度。目前,全县已腾退6594户,腾退率93.09%;拆除复垦5906户,拆除复垦率83.38%,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关于“个别地方片面追求搬迁率,工作程序不到位,群众住房安全无法保障。如城关街办宋城小区4号楼安置搬迁贫困户32户,标注已完成装修入住,实际该住宅楼部分楼层还在整修,整体未验收交付,达不到基本居住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宋城4号楼问题,经实地核查该楼已于2019年9月28日通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对楼层防火门安装整修问题,由移民办选派干部进驻工地,现场督促建设及施工方,在确保质量的前提已全部安装完成,其余设施也全部到位,达到居住条件。二是对全县22个新建集中安置移民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快后期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对验收资料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均已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居住条件。
(3)关于“有的移民搬迁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入住率不高。四皓街办李湾移民搬迁小区有的搬迁户防盗门外包装还未撕去,无生活居住痕迹,部分群众长期往返村里务农,实际入住率不高,达不到‘搬得出,稳得住’的基本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四皓街办李湾移民搬迁小区存在的问题,责成四皓街办组织搬迁小区加强搬迁政策宣传、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加快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提高群众搬迁积极性。目前,李湾移民搬迁小区,装修率100%,屋内生活用品齐全,部分群众农忙时回村干活,但长期在小区生活,入住率100%。二是加快完善基础配套,先后上报移民搬迁配套设施安置点两批次16个,配套修建社区卫生院4个、学校7所、道路4条、产业配套项目4个、垃圾处理项目13个、污水处理设施11个。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不断完善搬迁点基础配套,发挥项目效益。三是大力发展“8+x”特色脱贫产业,做实25个产业集群项目,实现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全覆盖,通过生态扶贫、公益岗位扶贫等方式扩大安置点就地就业,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鼓励本地企业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四是瞄准国网系统易地搬迁模块数据已锁定的搬迁对象,加大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入户政策宣传、实际入住督查验收和旧宅腾退等措施,实现政策“到村到户到人、群众满意”目标,全县易地搬迁对象入住率已达到省市100%工作要求。
3. 危房改造工作程序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关于“四皓街办党沟村卢礼堂、樊光明、岳宝林、樊双撑、贺忠合、卢栓柱、唐中会等7户贫困户2017年实施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1万元,2018年增加提升工程,补助标准5000元,县住建局对2017年C级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未对2018年提升工程进行验收,而是将提升工程金额计入竣工验收表总造价,造成了档案中验收时间在前,施工时间在后的逻辑错误。巡检镇上庙村毛长锁、王来成2017年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中改造方式和申请补助金额栏完全空白。保安镇八道河村李兴有、周朝山、余西安等3户危房改造基本信息表中补助资金和竣工验收表工程造价均大于实际支付的核算清单上的原始造价,审核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通过了层层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四皓街办、巡检镇、保安镇存在的问题,责令四皓街办、巡检镇、保安镇督促本辖区涉及村,对危房改造档案查漏补缺、补正完善。目前,党沟村卢礼堂等7户2017年C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已补充完善了两次实际施工时间、美化提升时间、验收时间、资金兑付等内容。上庙村毛长锁、王来成等2户2017年危房改造户档案,已补充完善了2017年危房改造户申报审批表中改造方式和申请补助金额等漏项内容。八道河村李兴友、周朝山、余西安等3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已更正了信息表和验收表中补助资金与核算清单上原始造价不一致问题,补充完善了审核验收人员签字等缺漏内容。二是对标省住建厅制定的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目录,集中对全县16个镇办历年实施的3555户中央计划危房改造项目农户纸质档案进行了全面核查、补充、完善和修正。目前,全县实施的中央计划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已全部按照省厅档案规范管理有关要求整改到位。
4. 教育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政策落实有差距。
(1)关于“残疾儿童就学工作管理混乱,在册残疾学生底数不清。县科教体局提供的2019年6月25日《商洛市洛南县6-14周岁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情况汇总表》,全县合计适龄儿童24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儿童135人;而县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的2019年6月30日汇总表中,合计适龄儿童214人,其中建档立卡104人,统计数字相差悬殊,学生名册变动调整较大,有关负责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教体、扶贫、残联等部门衔接配合,对新增残疾儿童及时做好数据更新,实行动态监测,纳入学籍管理,落实送教教师,做好送教上门工作。二是对全县义务教育段重度残疾儿童进行了全面摸排,确保了不漏户、不漏人,底子清楚、送教对象精准。目前,全县共有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2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126人),其中特教学校就读37人(本县特教学校23人),随班就读125人,送教上门85人。
(2)关于“个别地方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开展不认真,‘五送’工作开展不实。高耀镇王岭村残疾儿童毛永智送教上门工作手册中,同一张教学活动照片反复使用,教学内容与学生智力水平不相符,存在资料造假现象。灵口镇中心小学、古城镇红旗小学送教老师上门次数达不到要求,生活慰问标准执行不统一,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高耀镇王岭村残疾儿童毛永智、灵口镇中心小学、古城镇红旗小学存在的问题,责成县科教体局督促高耀镇中心小学、灵口镇中心小学、古城镇红旗小学严格按照《洛南县送教上门工作制度》《送教上门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夯实送教老师责任,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对残疾儿童毛永智的送教学校和送教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根据毛永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送教工作,并完善了送教档案和送教资料。李红艳、李红玉、陈圆圆、姜欢等4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已落实专人,按照每月两次、每次两个课时标准开展送教工作,并按照每学期40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了生活慰问品,按程序到特教学校办理了相关财务手续。二是召开了全县送教上门工作专题培训会,按照《洛南县送教上门工作制度》《送教上门工作手册》有关要求,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了送教教师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夯实了各镇办中心小学、中学,县直义务教育学校、特教学校负责人及相关教师送教上门责任。三是成立送教上门专项检查组,于2019年12月25日至27日,分两组分别对全县85名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分析纠正,对相关业务进行现场指导培训,确保送教上门工作扎实有效。
5. 发展脱贫产业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关于“个别村‘三变’改革不到位,自我造血能力不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薄弱。寺耳镇王沟村、灵口镇上河村、高耀镇王岭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产业带贫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寺耳镇王沟村、灵口镇上河村、高耀镇王岭村存在的问题,由农业农村局配合有关镇办分别对寺耳镇王沟村、灵口镇上河村、高耀镇王岭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分配和产业发展现状进行“把脉”,提出集体经济发展和带贫收益分配可行措施。目前,王沟村已制定问题整改方案、产业发展规划和2020年产业计划,落实了保障措施。上河村制定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和组织保障措施。王岭村规范了项目资金参股协议,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一期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十有”标准和档案建设“六有”要求,对全县14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变”改革、2018至2019年产业发展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工作开展进行了规范提升,对村集体经济“僵尸村”“空壳村”进行了全面“清零”。
(2)关于“个别村引领产业发展能力较低,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化水平不高,经营风险较大。石坡镇寇窑村2018年投入10余万元发展辣椒种植70亩,经营收入仅2万元,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违规举债分红2.55万元。保安镇八道河村2018年投入30余万元发展养兔产业,经营收入仅2.9万元,四皓街办党沟村发展食用菌产业12万袋,2019年有近2万袋食用菌包霉变坏损,造成资金浪费。石门镇三岔村将苏陕协作项目资金100万入股陕西德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入股协议条款对集体经济资金权利保障不到位,占股比例、责任义务、终止方式,违约争议等内容没有明确约定,资金安全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石坡镇寇窑村、保安镇八道河村、四皓街办党沟村、石门镇三岔村存在的问题,责令石坡镇督促寇窑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了账务监督,提出了债务化解办法,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保安镇对八道河村2018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完善了带贫机制和规章制度,对2020年项目进行了再论证,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项目风险。督促四皓街办对党沟村发展食用菌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完善了产业市场化运行机制,对产业户进行了技术培训,提高食用菌成活率。责令石门镇督促三岔村对入股的100万元资金进行风险评估,签订了补充协议,规范了相关条款,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风险。二是对全县已有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筛查评估,对产业化水平不高、经营风险不符合标准,带贫能力弱的项目,分类整改,规范提升,提高了运营活力、降低了运营风险。对各镇办2020年拟建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再论证再规范,选优除劣,提高项目质量。同时,落实集体经济项目镇、村长负责制,定期对项目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将项目风险降低在可控范围。
(3)关于“个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监管不到位,脱贫产业资金、‘三变’改革资金、苏陕协作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财务问题比较突出。保安镇八道河村、巡检镇上庙村财务管理混乱,票据遗失,白条入账问题较多。灵口镇程湾村将30万元苏陕协作资金打入洛南县天德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私人所有),无扶贫资金入股协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保安镇八道河村、巡检镇上庙村、灵口镇程湾村存在的问题,责令保安镇督促八道河村规范村级财务制度和账务,收缴八道河村超范围使用资金93765元,制定《保安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从严把控资金使用申报、审核、拨付关。责令巡检镇制定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招投标责任监管等制度,督促上庙村与记账公司对接,完善相关票据凭证,建立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责令灵口镇督促程湾村与洛南县天德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合作流程,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明确了分红时间和方式,2019年已经分红到户。二是责成县扶贫局牵头对脱贫产业资金、“三变”改革资金、苏陕协作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规范财务管理。对全县互助社进行了验收,对“三变改革”项目组织开展回头望。责成县发改局组织第三方对全县苏陕协作项目进行了审计验收。责成各镇办组织财政审计、农业等单位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管理,确保脱贫产业资金、“三变”改革资金、苏陕协作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6. 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工作作风还需加强。
关于“一是个别驻村干部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如9月7日高耀镇王岭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无一人在岗,9月8日四皓街办党沟村驻村第一书记因私离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二是个别地方驻村考勤不严,寺耳镇王沟村、灵口镇上河村干部签到册无专人管理,填写随意,驻村考勤流于形式。灵口镇龙泉村、三要镇罗村村没有建立帮扶干部日常签到考勤制度。三是个别地方干部开展帮扶工作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寺耳镇王沟村23名结对帮扶干部,2018年11月以来从未到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所有档案资料均为驻村工作队员代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高耀镇王岭村、四皓街办党沟村、寺耳镇王沟村、灵口镇上河村、灵口镇龙泉村、三要镇罗村村存在的问题,督促高耀镇按照“四支队伍”管理办法,规范请销假制度,将第一书记及驻村队员在岗情况作为履职尽责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考核。对王岭村驻村工作队不在岗情况进行全镇通报,王岭村第一书记及驻村队员向高耀镇党委作了深刻检讨。责成四皓街办对党沟村第一书记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制定四皓街办村干部管理办法,加强督查检查力度。责成寺耳镇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帮扶干部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将“三项机制”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建立干部调整任用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制度,持续强化问责问效,进一步夯实干部帮扶责任。督促灵口镇修订完善村“四支队伍”管理办法,严格对驻村干部日常考核以及请销假进行备案管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上河村、龙泉村驻村签到考勤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要求三要镇积极向省残联汇报对接,说明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罗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完善了签到考勤等制度,杜绝挂名包扶现象。二是按照《洛南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黄橙红三色预警末位督办问责管理办法》《脱贫攻坚领域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每月由镇办对“四支队伍”管理情况打分排名,层层传导压力。全年约谈单位负责人15人、镇办党工委书记5人、部门党组织书记6人,调整“第一书记”19人,函询企业负责人1人。提拔重用脱贫攻坚优秀干部36人,其中第一书记24人,驻村工作队员12人,充分调动了脱贫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持续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分批分期落实健康体检,有效激发了脱贫一线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三)镇办纪委监委和部门纪检组执纪监督不到位方面
1. 关于“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开展监督不主动,还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寺耳镇、灵口镇、石坡镇、三要镇纪委对上级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巡视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经常,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等重大事项缺乏监督,发现问题停留在表面,压力传导不到位,扶贫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寺耳镇、灵口镇、石坡镇、三要镇存在的具体问题,责成县纪委进行专项督查,下发镇办扶贫领域案件查办情况通报1期,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责成县财政局对寺耳镇、灵口镇、石坡镇、三要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1次;责令上述4镇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先后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4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县业务知识考试8场次,完成了中纪委下发的18张培训光盘学习任务,通过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三是督促县财政局、扶贫局修改完善相关涉农资金管理和扶贫资金相关管理办法8个,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对全县14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账务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扶贫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2019年11月以来,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件29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
2. 关于“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坚决,处理问题避重就轻,追责问责不到位,震慑作用不明显。石门镇、古城镇、四皓街办、城关街办等镇办纪(工)委在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到扶贫产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惠民政策落实等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问责对象全部为村级干部,对‘四支队伍’统领村级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等相关责任人的失职失责问题未进行追究。洛源镇纪委对2018年C级危房改造统规统建项目专项审计查出的违规资金问题没有进行追究问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石门镇、古城镇、四皓街办、城关街办等镇办纪(工)委和洛源镇纪委存在的问题,责成县纪委督促石门镇、古城镇、四皓街办、城关街办等4个镇办纪(工)委,对涉及到扶贫产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惠民政策落实等问题,除村级干部外人员严格精准问责,累计问责10人。责成洛源镇纪委对2018年C级危房改造统筹统建项目专项审计查出的违规资金问题进行追究问责,共计核减10个村、233户资金59165.27元,超支资金已全部上缴洛源镇政府扶贫资金专户,并对涧坪村、张坪村、洛源街村、龙潭村等4个村党支部书记予以约谈提醒处理。
3. 关于“个别负责落实扶贫政策的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重安排轻落实,重分配轻监管,还有‘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现象。县扶贫局、住建局、科教体局、残联开展‘十必查、八必核’不扎实,对涉及惠民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不全面、不细致,部门纪检组也没有按照‘八个了之’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本行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没有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导致项目资金违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县扶贫局、住建局、科教体局、残联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4个部门对“十必查、八必核”涉及惠民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自查情况开展了全面“回头望”,对反馈涉及危房改造、残疾儿童就学工作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二是建立了信访受理、媒体曝光、网络舆情等多渠道工作机制,拓宽“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渠道。建立了查处失职失责问题必先查处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机制,对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深挖,先后查处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起28人,狠刹“一批了之、一拨了之”之风。
(四)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佳方面
1. 关于“个别地方对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统筹研究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成效考核、国家巡查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结合实际不紧密,制定的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督查检查不严格,问题整改流于形式。保安镇八道河村对县级反馈2019年8月23日交办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方面:光伏补助收益未入账、未分红;账务不完善(未建账)’问题,没有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到期仍然没有整改到位,也没有后续督促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保安镇八道河村存在的问题,责令保安镇督促八道河村于9月16日召开村“四支队伍”会议,研究2万元光伏产业分红资金使用问题,确定参与分红贫困户,9月27日为38户贫困户共分红13984元,剩余6016元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并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账务,完善了相关制度。二是结合全县开展“十个再来一遍”,督促各镇办、各部门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问题逐措施进行自查,认真研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三是对各镇办、各部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导验收,实行逐级把关审核,逐问题审核实效,签订验收销号单,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2. 关于“个别地方对各级反馈问题查摆不细致、不全面,就问题改问题,没有举一反三,存在一个问题整改之后,相同的问题又在其它地方出现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镇办、各部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导验收,查看问题认领是否准确、问题查找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结果是否真实,有效提升了整改工作质量。二是督促各镇办、各部门完善长效机制,从措施上再强化,制度上再完善,堵塞监管盲点和政策漏洞,解决了干部履职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屡改屡犯问题。
3. 关于“个别地方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不高,重形式,轻结果,有以整改措施代替整改结果的倾向,整改未到位,就已经销号处理,一些工作还停留在纸面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十个再来一遍”活动,督促各镇办、各部门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查漏补缺,确保真改实改。二是对各镇办、各部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导验收,逐问题核实整改是否彻底、质量是否达标、过程是否规范、结果是否真实,认真查验相关佐证资料,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三是实行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制度,逐级研判整改结果,填写整改销号验收单,由镇办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战区指挥长和分管县级领导把关验收,把牢问题整改验收关、销号关,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共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件,均为了解关注类。截至目前,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4件,办结率33%;立案5件7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锲而不舍狠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问题整改向深里走、向实里走。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巩固的事项,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紧抓实,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佳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缺陷,完善体制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应废止的坚决予以废止,需继续坚持的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加快建立起完备工作制度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持续规范、有序。
(三)运用成果助推发展。以推进整改落实为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效、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和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在抓差补短上见真功,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在推动发展上谋突破,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洛南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洛南县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