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对象。突出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内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公务用品采购、基建项目管理、后勤保障等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在风险点查找、防控措施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等方面加强监督,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规范用权行为,竭力防治领导层面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多发、社会热议、群众关心等重点领域,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工作,结合监督检查、政风行风评议以及县纪委开展的民生工程大调研、大检查、大促进活动,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处置,在处置中完善制度和机制,优化防控措施,加大事前防控力度,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突出民生工程中体现公开公平的重点环节,项目建设中体现公开透明的重要环节,重大资金使用中的监管环节,以及事前预防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的有效方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要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策和执行分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重大、复杂、敏感的事项要实行集体决策,切实有效化解权力行使中的风险。
四是突出重点任务。在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坚持抓重点、破难点、攻亮点。重点抓好权力行使前廉政风险点查找、防控措施制定和落实,着力在量化细化、便于操作、易于监督、群众满意上下功夫。切实在对权力行使进行实时动态监控这一难点上求突破,着力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于制度创新,着力在形成有利于风险点查找、有利于防控措施落实、有利于监督、有利于事后处置的制度机制上抓亮点,使整个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达到预防腐败、促进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