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察工作 >> 正文
洛南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2-24  来源:洛南县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0年8月27日至11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本院党组进行了巡察, 2021年3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巡察整改通知精神,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王礼武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对涉及其主管范围内的反馈意见及整改落实工作负直接责任。制订了《中共洛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整改内容及措施,根据反馈意见的类别及实际情况,确定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要坚定政治担当,强化政治自觉,对反馈的问题正确面对,让巡察整改成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在整改落实过程中,院党组书记王礼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认真负责,确保了我院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我院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的14条主要问题,按照本院实施方案要求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武装先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修改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时间2小时以上。二是党组理论学习采取了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学习效果。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要求,院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认真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规定的学习篇目,按照活动要求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均不少于4万字。通过学习,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取得了质的飞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党组在研究重大事项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坚决杜绝了党组书记“一言堂”的情况发生。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之间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自我剖析,党组书记进行了总结点评,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在巡察整改期间,班子成员已先后两次深入各分管部门及人民法庭,与干警进行了谈心谈话和调研交流活动,及时了解基层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根据基层干警的需求,成立了基层灶,并聘任了炊事员,解决了基层干警吃饭难的问题。三是落实了财务公开原则,对重大财务开支进行了内部公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了自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使我院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3.关于“深化改革不到位,主责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我院已按司法改革要求成立了案件速裁合议庭,抽调三名资深员额法官组建三个速裁审判团队,制定了案件繁简分流相关配套制度,使我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我院八个基层科技法庭已按照上级要求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院集中人员对退出程序的执行案件进行了自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正完善,对退出程序的结案方式进行严格限制。要求执行干警妥善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做好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最大限度提高了实际执行率和到位率。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拒执罪惩戒力度(我院执行局第一季度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2件、司法拘留3人),力争使我院执行难的现状得以缓解。

4.关于“思想建设抓的不紧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推动我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我院党组成员已与其分管部门的全体干警进行了两轮谈心谈话和交流,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同时征求了其对党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我院微博、微信公众号在宣传工作动态上,适当增加法律普及和司法宣传方面的内容,在我院一楼LED电子显示屏上定期投放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四是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同步进行,党组成员按照安排,积极参加了其所在支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交流会,在听取干警交流发言的同时,各党组成员做了认真剖析发言,有效巩固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按照上级纪委对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新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修改完善了党组及党组成员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以党组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县纪委。二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点评研判,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其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三是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工作特点,建立了班子成员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机制,明确了各党组成员的廉政风险点。

6.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强化党组及党组成员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院党组书记王礼武对4名员额法官因审理案件存在瑕疵进行了提醒谈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闵西尧对1名法官助理因违规参股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充实调整了院监察室工作人员,已调配专职监察干部2名,从而保证了我院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我院开通了干警违法违纪热线举报电话(0914-7381340),长期设置了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信箱,并派专人管理,随时掌握举报动态。                  

7.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形式主义整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科技法庭投入使用后,我院已开通院机关与基层人民法庭的信息网络平台以及智慧法庭视频平台,最大限度的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全院干警会议,减轻了基层负担。二是我院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查报销票据,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三是对车辆管理及办公用房方面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杜绝了公车私用和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现象发生,同时对不规范的劳务合同已依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8.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短板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继续强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效,坚持“一站式”服务体系,严格执行接待工作制度,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二是总结推广“133”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在全县未设法庭的镇办新设“巡回审判庭”8个,进一步延伸133机制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最大限度的提高服判息诉率和涉诉信访率。四是继续坚持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向在校学生讲法制课活动,今年来我院法治副校长选择典型案例先后8次深入校园向在校学生讲法制课,使在校学生从小养成知法守法的好习惯。各审判业务庭先后深入案发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案件10件,旁听群众达2000余人。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班子成员及员额法官先后28次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零距离”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抓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我院的整改实施方案,今年5月上旬本院已召开了党建专题会议,听取了党总支关于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了党建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王礼武提出,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审判业务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二是根据法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已将本院原3个支部重新划分为5个支部,并按规定选举产生了新的各支委成员,各支部根据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支部工作制度。三是按照本院实施方案要求,本应将基层人民法庭的党员纳入院内各支部管理,但因基层党组织及相关部门持不同意见,故该整改措施还需与有关部门继续协调,争取将基层法庭的党员纳入院内各支部管理,以体现法院特色党建工作。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我院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已研究制定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提高了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求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由政治部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党组书记与每个党组成员进行了2次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2次谈心谈话,广泛征求了干警对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求每位党组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谈问题,少说成绩,坚决克服以建议代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会后对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二是根据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性质,确定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落实部门及整改时限,并建立台账,党组书记要亲自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执纪问责。

1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每季度各支部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如第一、第四支部举办的“牢记嘱托、奋进商洛”党日主题研讨交流活动;第三支部(法警队)举行了为期2个月的大练兵活动;第二、第五支部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知识应知应会竞赛答题活动。二是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及新党员发展工作召开了总支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要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今年一季度有8名非党同志向各自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1名同志参加了县直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近期将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三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本院实施方案的要求,党总支已将2020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和2021年度党费核准基数进行了公开公示,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12.关于“干部管理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我院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对6个基层人民法庭庭长进行了重新任命和调整,同时选拔了6名年轻业务骨干到基层法庭担任副庭长职务,落实了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解决了优秀专业型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四)聚焦脱贫攻坚方面

13.关于“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根据巡查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就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后,党组书记对主管领导进行了谈话,主管领导对3名驻村干警进行了谈话。二是党组书记王礼武经常深入本院所包扶的三要镇话庙村,对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查,成效显著。主管领导认真履行了 “一岗双责”,第一书记表示要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汲取教训,努力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4.关于“驻村工作队帮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按照巡查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今年1月份已将驻村工作队的人员进行了重新安排调整,将院监察室主任郭军锋调整到所包扶村任第一书记,同时将一名年轻干警调整到驻村工作队,充实了驻村工作队力量,保证了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我院上下业务部门较多,审判执行业务繁重,党总支集中组织党员活动存在许多不便之处,因而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的职能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在党支部成为常态,毫不放松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以提高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三)严格审判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工作作风。

继续完善审判体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目标,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办案法官对领导干部过问干预案件的情况如实记录,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严格上下班考勤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和诉讼服务窗口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坚决克服干警服务意识淡漠,对群众、当事人态度不热情,语言生硬,办事拖延的问题。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每年年初,党组及党组成员要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一次细化、更新和完善,同时认真做好纪实手册的填写工作。党组要履行好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责,党组成员要主动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通过定期约谈,问责追究,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要对重点举报线索亲自批示督办,党组成员要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监察部门要聚焦执纪监督问责,敢抓敢管,通过“一案三查、一责三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加强对部门干警的教育监督,确保本部门案不出错、人不出事。

(五)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执纪问责绝不手软。

院党组一定要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合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要形成常态,作风问题露头就提醒,出现就纠正,不要让违规滑向违纪,违纪滑向违法;坚持党纪严于国法、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干警,抓早抓小、严肃执纪;监察干部要铁血担当、扛死责任,铁手抓、强碰硬,“宁可听到骂声、不要听到哭声”;对各类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寸土不让,绝不法不责众、绝不情有可原、绝不下不为例;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对身处于重要岗位且可能被提拔使用的干警,一句话——盯紧审判执行岗位,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以查案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真正把洛南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保持下去。


中共洛南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7月13日


上一篇:保安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中共洛南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Copyright © 中共洛南县纪委 洛南县监察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2318号-1